关于孙建华等同志职务聘任的决定

网站编辑:浙江一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│ 发布时间:2009-02-18 

嘉兴市建昌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文件

嘉建昌监[2009] 2号

关于孙建华等同志职务聘任的决定


    公司各科室、各项目监理部:
          经公司研究决定,聘任:
          孙建华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。
          竟公卫同志为公司总工程师兼总师办主任。
          唐晓芹同志为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。 
          孙建清同志为公司质量安全部经理;质安部内设安装组,褚离贞同志为安装负责人。
          沈鸣华同志为公司经营部经理。
         上述同志聘期均为一年,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。

 

嘉兴市建昌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   
二○○九年一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