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孙建华等同志任职的决定

网站编辑:浙江一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│ 发布时间:2010-07-03 

 

嘉兴市建昌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文件
 
嘉建昌监[2010] 2号
 

 
关于孙建华等同志任职的决定
 
 
公司各科室、各项目部:
因人员变动,公司研究决定:
聘任孙建华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。
聘任孙建清同志为公司技术负责人兼总师办主任。
聘任唐晓芹同志为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。
聘任沈鸣华同志为公司经营部经理。
聘任陶同志为公司质量安全部副经理,主持质量安全部工作。
聘任丁宗瑾同志为公司质量安全部副经理兼安装组组长。
上述同志的聘期至2010年12月31日,原岗位任职的同志不再担任相应职务。
  
  
 
 
 
 嘉兴市建昌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
          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